校医院
站点首页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省直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经研究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在职和退休人员每次门诊取药消费限额由150元扩增至300元。
2020年2月3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校医院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8618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