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我校今年不再统一为毕业生办理其在校期间的婚育证明。若考研录取学校或就业单位需要我校提供证明的,请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学生自行到校医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山东师范大学2019年毕业生(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卡》,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2.所在学院负责人,根据毕业生入学时提交的婚育状况证明,或学生在校期间婚育状况发生变化的变更登记,审核无误后签名加盖公章。学生婚育真实情况与学校备案信息不符者,以学校掌握的相关信息出具证明。
3.学生持加盖学院公章的学校《证明卡》到校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相关录取学校或用人单位的《婚育证明》。
4.毕业生要妥善保管证明,一旦离校后,学校将不再重复开具。
山东师范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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