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公告通知>>正文
ARTICLE
公告通知
2017年12月学生门急诊医疗费报销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7日 00:00 浏览次数:

窗体顶端

为了保障广大参保学生的利益,提高学生社保待遇,校医院近期将对2017年6月1日至今的急诊医疗费做一次报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报销时间:12月19日在长清湖校区校医院挂号室,12月20日在千佛山校区校医院二楼218房间。

报销范围:本次报销仅限于门诊急诊医疗费,包括急诊药费,治疗费,检查费。

报销单据时间范围:2017年6月1日至今

报销所需材料:发票原件,急诊病历,费用明细表或者清单,本人校园卡(因报销款项充入校园卡)。

校医院医保办

2017年12月7日

窗体底端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校医院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86182359